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11131028MB165169XU/2020-11787主题分类:税务发布机构:税务局
发文日期:2023-10-18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国家税务总局大厂回族自治县税务局机构职能
国家税务总局大厂回族自治县税务局机构职能
发布机构:税务局 发布日期:2023-10-18

机构职能 

国家税务总局大厂回族自治县税务局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,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。

(二)负责贯彻执行税收,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,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
(三)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长期规划,参与拟定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。负责本单位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。组织开展收人分析预测。

(四)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,为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和市委、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。

(五)负责所辖区内各项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。组织实施税(费)源监控和风险管理,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。

(六)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;组织开展纳税服务、税收宣传工作,保护纳税人,缴费人合法权益。承担涉及税收,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,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。

(七)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,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。

(八)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。

(九)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。

负责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。

(十)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、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,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,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查。

(十二)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,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。

(十三)负责本单位机构、编制、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。

(十四)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和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